2024(第七届)中国县域旅游发展监测工作正在进行,为使监测评价工作更加公正、客观,课题组按照旅游资源较为丰富、旅游经济较为活跃、政府推动扎实有力等原则,分省(自治区,不含直辖市)遴选出了中国县域旅游发展监测强县、强区名单。课题组将在中国县域旅游发展监测强县、强区名单的基础上,依据中国县域旅游竞争力评价体系,评价出“中国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中国旅游发展潜力百强县市”和“中国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区”。
2023年,青海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发展目标,加快构建“一芯一环多带”生态旅游发展新格局,持续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新评定4A级旅游景区11家、3A级27家,新增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9家,认定公布省级生态旅游景区8家;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创作了生态主题、红色主题和乡村振兴主题优秀舞台艺术精品,将文化元素注入旅游产品、景区景点;文物保护成果丰硕,非遗传承彰显特色,文化赋能和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作用更加彰显,塑造了青海高品质高标准的“诗和远方”,青海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2023年,青海省接待游客4476.35万人次,同比增长107.4%,实现旅游总收入430.64亿元,同比增长196.3%,分别恢复至2019年的88%和77%。
截至2023年底,青海省有县级单位(含市辖区)44个。其中,县级市5个、县25个、自治县7个、市辖区7个。青海省纳入2024(第七届)中国县域旅游发展监测的强县共8个、强区5个,占全省县级单位总数的30%;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课题组反映有关情况,课题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作补充公示。
邮箱:jingzhenglizhiku@163.com
电话:010-63691786
传真:010-63691787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3月24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