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七届)中国县域旅游发展监测工作正在进行,为使监测评价工作更加公正、客观,课题组按照旅游资源较为丰富、旅游经济较为活跃、政府推动扎实有力等原则,分省(自治区,不含直辖市)遴选出了中国县域旅游发展监测强县、强区名单。课题组将在中国县域旅游发展监测强县、强区名单的基础上,依据中国县域旅游竞争力评价体系,评价出“中国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中国旅游发展潜力百强县市”和“中国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区”。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聚焦聚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围绕打响“北疆文化”品牌,加快推进“旅游四地”建设,出台旅游专列、旅游包机和游客招徕等专项奖励政策,创新实施“百万人互游”计划,创建国家级旅游品牌17个,国家5C、4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总量和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总量位居全国前列,文旅经济走出“供需两旺、高开高走”发展态势。2023年内蒙古全年接待游客2.3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350亿元,均创历史新高,是2022年的2.49倍和3.18倍。
截至2023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有县级单位(含市辖区)103个。其中,县级市11个、县17个、旗49个、自治旗3个、市辖区23个。内蒙古纳入2024(第七届)中国县域旅游发展监测的强县共9个、强区3个 ,占全省县级单位总数的12%;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课题组反映有关情况,课题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作补充公示。
邮箱:jingzhenglizhiku@163.com
电话:010-63691786
传真:010-63691787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16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